广西区卫生厅幼儿园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,为满足我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,经卫生厅人事处同意,以及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,2012年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。
一、工作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通过公开招聘,择优录用,确保聘用人员的素质。
二、招聘的岗位、人数及要求(不包括直接考核的岗位)
| 拟增人员岗位类别 |
拟增人员岗位名称 |
人数 |
专业 |
学历学位 |
职称 |
其它资格条件 |
| 专技岗位 |
教师 |
5 |
学前教育 |
大专学历 |
无 |
教师资格证 |
| 专技岗位 |
保健员 |
1 |
护理专业 |
大专以上 |
无 |
具从业资格证 |
三、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
1、热爱幼教事业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政治素质好,专业知识扎实,有开拓创新精神;
2、具有所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、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;
3、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性疾病;
4、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;
5、年龄25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后出生);
6、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。
四、发布招聘信息
公开招考前,通过广西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发布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批复之日第二天起,不少于7个工作日。